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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二临床学院2021-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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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武汉大学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。公示期间,对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可通过电话( 027-68759803)或到学生工作办公室206反映情况。
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
2020
年10月27日
日期:
[2021-10-27]
阅读数:
268
发布者: